履行同居義務
一個履行同居義務的訴訟,
是不是就能找回已離家的妻子?
丈夫說他要提起履行同居義務的訴訟,
他要證明自己是無過失的一方.
但提了訴訟難道自己就會是無過失的一方?
原來丈夫只做了一半般的法律諮詢,
他聽說離婚訴訟只能無過失的一方提起,
原來丈夫害怕妻子提起離婚訴訟,
害怕失去一段他得來不易的婚姻.
但他似乎完全搞錯了方向,
不願離婚的他似乎把自己推向了離婚的道路.
提了履行同居義務之後呢?
是依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惡意遺棄請求裁判離婚嗎?
那不是完全與自己不離婚的本意背道而嗎?
夫妻關係的維繫哪裡是法院的判決可以決定的,
法院能判決的是變調的關係,
哪裡能透過法院判決找回心已離家的妻子.
丈夫好傻!


那請問吳律師:
回覆刪除若是先生己起訴離婚,我反訴要求其履行同居義務的話,是為保住郤不害對方的一個方法呢?
nadia 您好,
回覆刪除"是為保住郤不害對方的一個方法呢? " 是什麼意思?
不太了解您問題?
請求裁判離婚有一定的要件.
走進法院之前您必須問自己您要的是什麼?
雖然您丈夫提起離婚,
但您也可以問清楚自己" 究竟是不是要結束這段婚姻".